莆规法[2008]41号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进一步促进我市城乡规划领域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本局各行政执法业务科室(办)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扎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部门,根据《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暂行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按照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讲求执法成效,主动热诚服务,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高城乡规划领域行政执法水平,扎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部门,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考评对象
办公室、办证科、规划编制科、市政科、法规科、各办事处为考评对象。
三、考评内容
实行年度百分制考评办法,以每年度为评比时间段,100分为满分基数。
考核评比内容分为五部分:
1、依法行政,履行职权合法(单项满分20分)
满分标准:根据城乡规划法定依据和标准、规范、每一项行政职权行使,做到:①实体合法;②程序合法;③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行政复议后被变更或撤销件;④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行政诉讼变更或撤销件;
扣分计算:如发现每一项行政职权行使中,①查到实体存在不合法问题(扣2分)或②查到程序存在不合法问题(扣2分);③发生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行政复议被变更或撤销的,每一件(扣3分);④发生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行政诉讼后变更或撤销的,每一件(扣3分)。
该栏目扣完20分为止。
2、规范行政执法(单项满分20分)
满分标准:每一项行政职权行使,做到符合本局相应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图等所规定的规范要求和确定的岗位职责;
扣分计算:每一项行政职权行使中,查实是否存在不符合本局相应行政执法流程图等所规定的规范要求和确定的岗位职责的,每一处扣1分;
该栏目扣完20分为止。
3、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应当符合规定的期限(单项满分30分)
满分标准:每项行政职权行使,做到不超过规定的承诺期限和法定期限。
行政处罚应当在《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及时完成的,应上报局务会研究予以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扣分计算:查实每超过规定的承诺期限的,每一件扣1分;如超过法定期限的,每一件扣3分。
该栏目扣完30分为止。
4、履行职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单项满分15分)
满分标准:行政职权行使,做到①履行本局依法公开的赋予的行政职权;②在法定规范标准幅度内行使行政裁量权;③无显失公平、公正的行为。
扣分计算:查实存在①越权行使行政权力的;②超越法定规范标准幅度外行使行政裁量权的;③显失公平、公正的行为的,查实每一项扣3分。
该栏目扣完15分为止。
5、行政为民,热诚服务(单项满分15分)
计分标准:
(1)全年无发生行政效能责任等投诉问题发生(有投诉的,需经查实)、无不作为、失职行为发生(满分10分);有投诉问题,或失职行为发生并经查实的,每一件扣2分。该栏目扣完10分为止。
(2)本年度中,①为民为社会服务办实事,受、收到表扬信函(锦旗)的;②科室工作创新、绩效优异、热诚服务受到本局以上行政机关授予各类先进集体表彰的,每一项加1分,该栏目加满至5分为止。
四、考评组织
考评具体工作由本局效能办负责牵头组织。考评小组人选每年由局效能办拟出,呈报局务会研究后确定。
考评方式采取①先由各业务科室依据评比办法进行对照填表自报②考评小组组织进行对照核查③考评小组进行初审④初审结果及时反馈被考评单位⑤提交本局进行表彰奖惩。
五、考评奖惩办法
1、考评分为三个档次,档次和总得分要求为:
(1)“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优秀科室”(总得分≥90分)获“优秀科室”的,由本局予以表彰奖励,以资鼓励。
(2)“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合格科室”(90分>总得分≥80分)获“合格科室”的,由本局予以通报表扬肯定。
(3)“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后进需整改科室”:(总得分低于80分)获“后进需整改科室”的,相关科室本年度不能列入各类评先创优考评,科室需针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书面整改措施;连继三年科室被评为“后进需整改科室”的,科室人员组成配置将进行必要调整,科室主要负责人降级使用。
2、科室为主全年行使本局行政职权件次较少,未超过10件次的,按以上标准参评,但最高档次至“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合格科室”档次。
3、以上考核评比办法有未尽事宜,或需解释的由局效能办负责。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