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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局获悉,我市日前下发有关加强临港地区村庄建设控制管理的通知,划出临港地区控制管理范围,界定8片临港地区村庄为禁建区,总面积133.31平方公里。 通知指出,兴化湾南岸涵江港区、机场备选地周边地区、兴化湾南岸美澜至黄岐港区、核电站周边地区及电力出线走廊、东吴港区及临港工业区、石门澳港区及临港工业区、秀屿港区及临港工业区、铁路港湾编组站周边地区等8个片区为全市临港地区村庄禁建区。禁建区内村庄因城市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在禁建区外统一划定住宅建设用地,开展统一的安置区规划设计,并按高层或小高层住宅集中安置。 同时,禁建区内原则上不再新增村庄建设用地,停止审批村民住宅建设。全面清理禁建区内的村庄住宅,同时规定,对没有审批手续以任何形式新建、翻建、改造、扩建的,涉及搬迁时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据悉,禁建区和非禁建区的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五年对控制管理范围进行一次评估、论证和微调,并向社会公布。(记者 陈晨 实习生 剑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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