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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临港地区村庄建设控制管理

【字体: 】【2010-03-24】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一是界定禁建区范围,将临港地区村庄禁建区界定为8片,即兴化湾南岸涵江港区、机场备选地周边地区、兴化湾南岸美澜至黄岐港区、核电站周边地区及电力出线走廊、东吴港区及临港工业区、石门澳港区及临港工业区、秀屿港区及临港工业区、铁路港湾编组站周边地区。
   
二是禁建区内村庄因城市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在禁建区外统一划定住宅建设用地,开展统一的安置区规划设计,并按高层或小高层住宅集中安置。
   
三是禁建区内原则上不再新增村庄建设用地,停止审批村民住宅建设。全面清理禁建区内的村庄住宅,同时规定,对没有审批手续以任何形式新建、翻建、改造、扩建的,涉及搬迁时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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