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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办事处,直属各单位: 现将《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创建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政务公开 示范点 创建方案 通知 抄 送:省建设厅,市推行办事公开办、政务公开办、效能办,本局领导,存档(2)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创建政务公开工作 示范点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全方位打造“阳光规划”工程,根据市委反腐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办事公开工作“百个示范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委反腐办[2009]13号)、《关于加快推进办事公开“百个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莆委反腐办[2009]18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全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反腐办、市政务公开办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开展创建活动为载体,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制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规划管理和服务质量,为加快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一是政务公开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依法行政、认真履职的重要制度,成为公开主体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制度,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协调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社会各界参与抓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二是群众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涉及人民群众及本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社会比较关注、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问题和主要环节,做到全面、真实公开,接受监督,取信于民,切实保障和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规章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公开目标,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和程序;建立健全考核评议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行风评议、绩效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科学考核、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对不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形成内有动力、外有压力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四是社会和谐发展得到进一步促进。通过政务公开,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对公共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力度,增强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营造良好的办事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畅通诉求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化解矛盾,融洽干群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上旬)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 2、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3、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创建工作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创建活动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等,提高开展创建政务公开示范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二)深化创建阶段(8月上旬至10月上旬) 1、组织参观学习。组织有关人员到涵江区萩芦镇等单位实地参观考察,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特别是认真学习第一批示范单位在组织领导、载体创新、制度规范等方面的做法。 2、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围绕部门职能职责,从人民群众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二是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是城乡规划。包括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城市供水、电力、电信、燃气等专项规划除外)、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镇规划成果;四是经依法批准修改的城乡规划;五是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六是经依法审定的修改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确需修改的内容;七是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八是人事信息;九是综合信息;十是应公开的其他事项。 3、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注重实效,扎实推进。一是继续发挥政务公开栏和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各种简报等传统形式作用。二是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的作用。以规划门户网站为依托,不断扩大网上审批、查询、办证、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三是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保证与行政许可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申辩和听证权利。四是通过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公开建设工程总平及建筑方案,便于群众更直观监督。五是通过城乡规划公示展厅,对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以及重大项目控规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全景公开,提高公开的全面性和形象性。六是要通过允许当事人查阅、复印相关资料(不予公开的事项除外)的形式,满足不同人群对公开形式的不同要求。 4、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一是要加强政务公开内部监督机制。定期组织对相关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重点督查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工作措施是否到位、沟通渠道是否畅通、公开的信息是否真实全面等。二是要主动引入社会监督机制。要敞开大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并及时处理。同时,要通过“点题公开”、“点题问答”形式,进一步畅通互动渠道。 5、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详细规定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合理界定主动公开事项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范围。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事项,要采取听证的形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在实施前向社会明确告示,方便人民群众执行和办理。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组织评议代表、效能监督员对每季度、每个月对内、对外政务公开内容进行集体评议。同时,要通过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季度考评反馈以及规划门户网站等载体,发动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评估、年度考核范围,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考核结果同评先评优等挂钩。四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落实保密审查“一把手”领导下的职能机构负责制,明确保密审查的责任机构、责任人以及审查的内容、程序、时限、责任追究,以及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可以公开内容的处理办法,防止发生泄密行为。 6、迎接检查验收。对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相关资料、文件要分类进行整理,装订成册,迎接市政务公开办、市推进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检查验收。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中旬至12月下旬) 总结创建活动经验做法,形成一套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规范开展。 三、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创建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工作对于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打造“阳光规划”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着力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把创建活动与提升规划管理水平、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在“持续、创新、提升”上下功夫,通过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富有特色,充满生机和活力。 3、强化责任,务求实效。局机关各科室、各办事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本科室、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化、规范化、经常化上下功夫,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提升公开水平。局创建办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对于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于创建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验给予通报批评。全局上下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主动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创建工作全面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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