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规划动态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先行先试提升服务 助推工业跨越发展

【字体: 】【2009-08-31】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市城乡规划局再创服务工业发展新举措

 

市委五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之后,市城乡规划局立即召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规划办事处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并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进行充分讨论,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先行先试,在去年出台服务工业发展九项措施的基础上,实施服务工业发展七项新举措,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延长补办申请期限。对工业园区内20031月至20086月期间“未批先建”工业项目申请补办规划许可手续(出具《规划意见函》)的期限,由原来的截至20095月延长至20091231,促进企业确权办证、融资发展。

二、简化规划审批程序。对以招拍挂取得的工业项目用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原来的局务会集体研究审批改为项目业主到各办事处直接领取即可,实行随到随办、立等立取。

三、进一步授权放权。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划要求的工业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实行“先办(理)后备(案)”制度,即由各规划办事处审查后直接核发,报局务会备案即可,进一步提高“即办率”。

四、绿地率竣工验收实行“承诺制”。对规模较大需要分期建设或因错过种植季节等客观原因,造成工业项目在申请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时绿地率无法达到规划要求的,由项目业主提供书面承诺报送市规划、建设部门备案后,给予先行出具《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五、支持员工宿舍楼等配套设施建设。对规模较大的工业企业或园区内未配建员工社区的,在非生产性用地比例范围内申请建设员工宿舍楼等配套设施的,由园区管委会出具意见后,予以审批建设。

六、缩短施工放样和竣工测量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工业项目施工放样期限由原来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一般工业项目竣工测量期限由原来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超过10个工作日。同时,为进一步减轻工业企业项目业主的负担,市勘测院对竣工测量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

七、鼓励危旧厂房改、扩建。在保证建筑质量安全、符合消防要求以及相邻权属无纠纷的前提下,支持并鼓励危旧厂房改建或扩建,提高土地利用率。

上一篇  |  下一篇
 
[公告栏]
领导信箱 方案征集 举报投诉 党建工作
[网上办事]
网上办事 服务大厅办事指南业务咨询表格下载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