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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的通知

【字体: 】【2009-08-26】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局机关各科(室)、办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规划部门在融入海西、助推港城崛起中的先行作用,现就加强局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优化服务,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1、认真落实“首问首接制”。凡服务对象上门办事或来访、咨询有关问题,机关每位工作人员都有责任接待。不得以不属于本科室职能或本人工作职责为由进行推诿。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负责清晰明确地指引来访者到对应职能窗口或对口部门,或通知经办人与来访者接洽,直至来访事项有人负责为止。

2、持续践行“一条龙”服务承诺。突出规划窗口服务职能作用,按照“四个一”(一个窗口对外、一个科室为主办证、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的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集收件、办证、服务为一体的“一条龙”服务,避免“证”出多门、多科室办理的现象。

3、全面推行“提前介入、上门服务”。对涉及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事关民生项目,要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联系,提前介入,先期解决项目运作中遇到的规划问题,帮助业主提高报件的“通过率”。

二、简化环节,提高服务发展效率

1、充分授权放权。对工业项目以及新农村建设涉及规划编制、许可、服务的,一律授权各规划办事处。各办事处要主动加强与所在县区、工业园区以及项目业主的联系,变“开门服务”为“上门服务”,对基层、企业、群众反映亟待解决的问题要高效快捷“马上办”;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难点、热点问题,要迎难而上“主动办”;对发展中重大问题或带有普遍性问题,要深入实际“上门办”;对一些条件暂不具备,但对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要创新思维“设法办”;对一些涉及面广、政策性较强的问题,要不遮不掩“公开办”。

2、简化办事环节。对以招拍挂取得的工业用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改局务会集体研究审批为到规划办事处直接领取;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划要求的工业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实行先办理后备案。

3、实行“两个同时”。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工业项目给予先审定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和建筑方案,并在核准总平面图时,同时审定建筑设计方案,缩短办事时间。

三、缩短期限,实现服务提速增效

1、全面启动“双并联”审批。牵头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环节的并联审批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加快推进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统一标准的规划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统一规范的规划现势数据、统一规范的数据标准体系,努力实现规划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可视化。

2、减少规划放样和竣工验收时限。工业项目放样期限由原来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一般工业项目竣工测量期限由原来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四、强化监督,提升科学决策能力

1、全方位打造“阳光规划”。深入实施《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建设厅《规划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积极打造市级政务公开示范单位。全面开展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着力在提高规划宣传的直观度和便民利民方面下功夫。与湄洲日报等新闻媒体合作,开辟规划宣传专栏,进一步拓宽规划宣传渠道。要借助规划宣传月、图片展等平台,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规划成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2、认真落实规划决策机制。一步完善民主集中、专家咨询、公告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决策基本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3、规范权力运行。要认真总结去年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经验做法,扎实开展规范行政征收、行政强制以及权力运行自由裁量权工作,做到权力取得要有据、配置要科学、运行要公开、行使要依法。要通过规范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五、时效并重,增强行政执行力

1、限时办结重效率。对领导批示件(阅办单)、督办件、信访件等,办公室应在本局领导批示后半个工作日内转交经办科室。经办科室要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办结。上级没有确定答复时限的,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需要相关科室会签的,相关科室要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会签意见,未在规定时限内会签的,视为无不同意见,主办科室按流程继续运转。

2、严格把关保质量。经办科室对领导批示件、督办件以及信访件的内容要认真分析研究,答复要直奔主题,避免答而不全、泛泛而谈。对公文实行经办人、科长、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制。对涉及全局性或重要事项的答复件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呈局主要领导签发。

3、定期回访求满意。经办科室对领导批示件、督办件以及信访件办理要主动跟踪,征求反映人的意见。对于同一事项多次交办或多次来访的,经办科室要及时报告局分管领导,由局分管领导组织专题协调,研究办理意见,必要时可邀请反映人共同协商办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一线。局办公室要定期对各科室、办事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和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厉行节约,弘扬艰苦奋斗精神

1、严格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确需接待的,由经办科室提出,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的由局长审批。严格遵守市纪委、财政等有关方面关于接待标准的相关规定,不得突破标准搞接待。控制接待对象,不搞层层陪同,对规划设计单位原则上不安排接待。

2、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公务用车,合理规划行车线路,尽量减少行驶里程,提倡公务活动合乘车辆,禁止公车私用。局机关公务车辆除公务需要并报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外,下班期间车辆要统一进指定车库(停靠车位)。局机关公务车辆维护、修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实行凭卡加油、定点维修,未经办公室负责人审验同意擅自维护、修理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3、规范差旅费支出管理。严格实行因公出差审批制度,报销差旅费要出具会议通知等证明文件和经签批的因公出差审批表格,作为报销差旅费的依据。因公出差住宿、补贴等费用严格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超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各类社团、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营利性会议和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七、廉洁行政,守住服务发展底线

严格实施机关干部“四不四求”(不求金山银山,只求健康平安;不许吃拿卡要,只求廉洁高效;不怨工作繁琐,只求好的结果;不惧人言可畏,只求问心无愧)、“八条禁令”、“快乐工作法”(心情阳光一点、待人热情一点,思路拓展一点、办事利索一点,效率提升一点、结果美妙一点,自律严格一点、身心轻松一点)和廉政建设十条措施,严明纪律,决不允许在规划服务中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同时讲究方法,如在对外服务中不轻易讲“不行”而要讲怎样“才行”,在内部管理中则规范权力运行,避免“权力寻租”,努力为港口城市建设提供廉洁、高效的规划服务。

 

 

 

 

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行政管理  作风建设  通知

抄送:省建设厅,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效能办、市纠风办,市建设系统纪检组,各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市城乡勘测设计研究院,本局领导。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2009年8月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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