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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政综〔2011〕51号
荔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报荔城区北高镇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请示》(荔政[2011] 1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组织编制并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的《莆田市荔城区北高综合改革试点镇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同意城镇性质为:莆田市空港门户及海空联运物流中心,荔城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兴化湾南岸临港工业基地及综合服务配套中心,创业型生态滨海小城镇。
三、同意镇区规划范围为北至201省道(黄北第二通道),南至五侯山,西至坑园村,东至吴城村和埕头村,总用地面积为23.04平方公里。镇区用地规模:近期2015年用地规模为744.27公顷,中期2020年用地规模为1041.43公顷,远期2030年用地规模为1260.49公顷。镇区人口规模:近期2015年人口为6.33万人;中期2020年人口为8.92万人;远期2030年人口为10.81万人。要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空间布局,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重视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
四、镇区发展方向以镇区为中心、以201省道为依托,往东、西两个方向拓展。镇区规划结构形态为“一廊、两心、两轴、六片”。总体布局结合镇区内山、水的自然走向,道路及功能分区,形成东、西两大板块。规划结构符合实际,总体布局是合理可行的。
五、镇区对外交通有规划湄渝高速公路、201省道和涵港大道、机场路两条城市快速路。规划在现有路网的基础上,镇区道路系统形成“两横四纵”方格网式路网。镇区内外交通功能明确,结构清晰。
六、镇区北部201省道外侧应预留莆田机场储备用地、兴化湾南岸产业储备用地等,应与兴化湾南岸发展规划、港口布局和相关规划相衔接。
七、你区应结合《城乡规划法》及批准的《总体规划》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居民规划意识。同时应抓紧编制镇区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等专项规划工作。你区要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不得随意改变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确需修改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划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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