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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报莆田南少林景区主入口旅游综合服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请示》(莆规荔[2009]23号)文及相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的《莆田南少林景区主入口旅游综合服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规划范围为:东、西至外渡渠环山道(以环山道为界)、南至荔涵大道、北至石盘三桥,规划总用地面积1.5平方公里。 二、同意把该规划服务区分成30个地块作为规划控制的基本地块,并按照基本地块确定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和要求;同时,在实际建设中,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基本地块进行再划分或合并。 三、该区开发建设时,应根据本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编制工程管线专项规划和具体地块的详细规划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批。要切实保证景区的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严格实行建筑控制。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和控制图则由你局负责解释。 二00九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划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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