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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莆田市凤达酒店有限公司产权式酒店置换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

【字体: 】【2011-12-16】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莆规证[2011]193号

莆田市凤达酒店有限公司: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184号有关精神,依你司申请,经研究,现就位于城厢区霞林街道霞林社区(原莆田糖厂用地)原市土地储备中心莆国用[2006]第C2006194号土地证的用地置换为你司作为产权式酒店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用地位于城厢区霞林街道霞林社区(原莆田糖厂用地),东、北侧为规划霞林路,西侧为村道,南侧为现状民房,用地面积约3056平方米(注:实际用地面积以土地部门实地勘测为准

二、用地性质:酒店用地(产权式酒店用地);

三、主要规划指标:

(1)建筑密度≤40.43%;

(2)容积率≤3.86。

四、主要出入口:规划霞林路。

五、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要求:

1、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应符合《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莆政综[2009]118号)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2、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等应符合《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莆政综[2009]118号)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六、建筑高度、风格及色彩与周边环境协调及整体环境景观要求。

七、配建设施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2、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配建停车泊位数量按《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莆政综[2009]118号)要求设置。

八、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周边道路及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标高、管线相衔接。

九、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法规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方案为准。

附:用地红线图(1:500)

二O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抄送:本局领导、存档(2)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2011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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