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公告栏 >> 正文 |
| ||||||||||||||||
| ||||||||||||||||
|
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依法管理城市建设,进一步做好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我局拟开展莆田市秀屿港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拟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确定编制任务承担单位。
一、规划编制任务:
莆田市秀屿港区一期片区位于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石门澳区域位于其东面,《莆田湄洲湾石门澳区域发展建设规划》已经省发改委批准。四至范围:东至LNG大道,西、南靠海、北至疏港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96平方公里。
二、主要要求:
1、符合《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莆田市秀屿港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是以土地使用和港区综合交通控制为重点,以适应港区建设发展为宗旨,详细制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规定各类用地适建情况,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结合,规划设计与开发相衔接,达到既能有效控制指导,又具有弹性的管理目的,以建成功能设施配套完善、综合交通联系便捷的港口综合片区。
三、参加单位要求:
具有乙级规划资质及以上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如有意向参加本次控规编制工作,请于2011年12月25日17:30前向我局提交相关纸质资料包(含电子资料)。提交资料包括如下:
1、报名表(见附表);
2、资质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编制项目准备书,应包括:
①主要业绩(类似项目);
②费用报价(密封);
③时间进度安排;
④人员安排(项目负责人及简历、人员组织等);
⑤对该控规编制的初步设想;
⑥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编制单位的确定:
我局将对项目准备书进行认真比选,综合考虑资质、经验、技术、人员、经费等多方面的因素,确定编制单位,编制单位一经确定,我局将及时把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贵院,对未入选本次控规编制的设计单位将不再告知。
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晓峰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文献西路凤凰山广场南侧1688号
邮 编:351100
联系电话:0594-2858299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表:
莆田市秀屿港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报名表
注:请详细填写此表并附在项目准备书中。
![]() | ||||||||||||||||
| 上一篇: | 下一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