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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规编[2010]52号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荔城分局: 你局关于申请下达新度2号--2地块出让的规划条件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就新度2号--2地块出让的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新度2号--2地块位于荔城区新度镇,东北至田地,西北至田地、现状道路,西南至田地、民房,东南至田地,用地面积约为17126㎡(注:实际用地面积及界址以土地部门实地勘测为准)。 二、用地性质:工业及配套设施用地。 三、主要规划指标 1、容积率1.3; 2、建筑密度31%; 4、绿地率20%; 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四、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要求: (一)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应符合《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莆政综[2009]118号)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二)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应符合《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莆政综[2009]118号)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五、市政工程管线及竖向规划应符合荔城新区新度镇渠桥片区控规要求。 六、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为准。 附:用地红线图(1:500)。 二O一O年 抄送:本局领导、存档(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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