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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下达新度2号--2地块出让的规划条件通知

【字体: 】【2010-05-21】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莆规编[2010]52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荔城分局:

 你局关于申请下达新度2--2地块出让的规划条件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就新度2--2地块出让的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新度2--2地块位于荔城区新度镇,东北至田地,西北至田地、现状道路,西南至田地、民房,东南至田地,用地面积约为17126(注:实际用地面积及界址以土地部门实地勘测为准)。

二、用地性质:工业及配套设施用地。

三、主要规划指标

1、容积率1.3

2、建筑密度31%

4、绿地率20%

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四、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要求:

(一)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应符合《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莆政综[2009]118号)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应符合《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莆政综[2009]118号)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五、市政工程管线及竖向规划应符合荔城新区新度镇渠桥片区控规要求。

六、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为准。

附:用地红线图(1500)。

 

 

 

OO五月一十三日

 

 

 

 

 

 

 

 

 

 

 

 

 

 

 

 

抄送:本局领导、存档(2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20105月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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