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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工作的总结

【字体: 】【2010-06-13】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莆规综[2010]4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项办:

根据福建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督促整改中央检查组抽查发现问题的通知》(闽治建办[2010]11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福建省治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督促整改中央检查组抽查发现问题的通知》(闽建办[2010]154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迅速行动,制定方案,认真排查,完善制度,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尤其是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工作。坚持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健全机制和完善制度工作的整体联动,专项治理工作呈现出健康的发展态势。现就排查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方案周密、行迅速,全面展开专项治理工作

自中央作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决策以来,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2009122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科室(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这次专项治理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我局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确定各责任科室(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一级抓紧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中央和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在充分听取各科室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我局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将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4大类7项,并明确了每项工作的负责科室,各科室之间紧密配合,注意细化工作内容,突出治理重点,明确责任要求。

二、排查彻底、整改完善,认真实施专项治理各项任务

在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工作中,我局紧扣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容易发生腐败的关键环节,扎实开展问题排查、制度创新和案件查处工作。

一是明确排查整改要求,严肃工作纪律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排查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排查范围和重点、主要环节及工作步骤,将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办),具体负责人。明确了责任、严肃了纪律,要求做到“边查边改,以改促查”,积极配合部门积极参与,深入有序的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排查整改阶段工作。对所存在的问题要坚持标准,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标准查找问题,做到规范程序、规范行为。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违反纪律、造成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及时掌握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问题,部署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专项排查

根据省、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

1、加强工作部署,摸清项目底数。一是根据市专治办召开的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和排查工作座座会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我局开展专项治理排查工作。二是细化排查任务,对2008年以来我市立项的、在建的、竣工的,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非政府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同时明确2008年以前立项,但2008年后在建、竣工的项目也包括在排查范围内;非政府投资的项目排查的重点确定为涉及民生、公共利益和重大影响的工程。三是明确排查方式和方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排查方式:就是对所有应列入这项专项治理的项目进行全面的清查,逐个登记造册,逐项对照核查。排查方法:就是列出三个清单,一个是项目清单,一个是项目存在问题清单,一个是存在问题整改的清单。目前,全市纳入排查范围的项目共895个,其中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5000万元以上的36个,3000-5000万元的11个,500-3000万元的191个,100-500万元的308个,无中标价的143个,非政府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206个。共排查需要整改34个项目,已整改落实34个,并逐上造册,逐一分析,逐一落实。

2、紧抓主线,深入开展排查。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住项目的主管科室,突出排查重点,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各科室做好“对照摸底、自查自纠、建立档案、填表上报”四项工作。二是各科室(办事处)侧重对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自查。

3、注重点面结合,突出排查重点。一是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排查。保证重大工程项目依法推进、项目廉洁。二是对群众投诉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排查。市局专项办要求各科室(办事处)对群众投诉的项目进行重点排查,实行跟踪处理。三是对存在的问题的项目进行重点排查,切实进行整改落实。

4、认真查摆问题,推进制度创新。我局以专项治理工作质量、进度、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抓手,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听取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各专项工作组不仅要抓好本局工程建设项目的自查自纠,而且要按职能分工抓好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全面进行仔细排查,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的台帐制度,深刻分析形成的具体原因,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制定执行有效的治理措施,形成长效管理的规章制度。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的原则,建立排查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了项目有人管、有人问、有人查、有人负责,坚持做到边治理边规范。

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使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制度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特别是要将制度建设与问责紧密挂钩,对违反制度和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建立刚性问责机制,做到“有过必究”,真正取到关口前移的效果,减少权钱交易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治理。

深入推进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对去年开展的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进行回头看,重点对去年工作中自查自纠不深入、整改不到位的地区进行复查整改;要继续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推进“阳光规划”,防止暗箱操作。

(二)探索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针对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将排查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二次创新”,力求推进一批有特色、管得住、行得通的管理新制好机度。

 

 

 

 

 

 

 

OO年六月十六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莆田市专治办,本局领导。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2010年6月1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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