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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为依法管理城市建设,为进一步做好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我局拟开展莆田市秀屿区市政中心区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工作。拟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确 定编制任务承担单位。 一、规划编制任务: 莆田市秀屿区市政中心区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四至范围:西片区北起清塘大道,南至泰兴路,东临荔港大道,西至笏石工业园区三期用地,用地面积约130.5公顷;南片区北起泰兴路,南至兴港大道,东临天马街,西至笏石工业园区一期用地,用地面积约202.3公顷;东片区北起清塘大道,南至兴港大道,东临涵港大道,西至天马街,用地面积约450.3公顷;土海宜居片区北起黄石界线,南至清塘大道,东临涵港大道,西至荔港大道,用地面积约800公顷。4个片区规划用地总面积1583.1公顷。 二、主要要求: 1、符合《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莆田市秀屿区市政中心区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是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以城市发展的可变性、市场经济的多元化为宗旨,结合当地具体的规划管理要求,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规定各类用地适建情况,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结合,规划设计与开发相衔接,达到既能有效控制指导,又具有弹性的管理目的,以建成特色居住、商业、商务办公中心、功能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新城区。 三、参加单位要求: 具有甲级规划资质及以上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如有意向参加本次控规编制工作,请于2011年8月26日18:00前(以收到电子版资料邮件时间为准)向我局提交相关纸质及电子资料。提交资料包括如下: 1、报名表(见附表); 2、资质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编制项目准备书,应包括: ①主要业绩(类似项目); ②费用报价; ③时间进度安排; ④人员安排(项目负责人及简历、人员组织等); ⑤对该控规编制的初步设想; ⑥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编制单位的确定: 我局将对项目准备书进行认真比选,综合考虑资质、经验、技术、人员、经费等多方面的因素,确定编制单位,编制单位一经确定,我局将及时把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贵院,对未入选本次控规编制的设计单位将不再告知。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沈先生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财政楼5楼 邮 编:351146 联系电话:13850215976 0594-5851525(办) 邮 箱:sjd7676@126.com 秀屿区建设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 莆田市秀屿区市政中心区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名表 单 位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E-mail 联系人 (职务或职称、联系方式) 注:请详细填写此表并附在项目准备书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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